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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大走访大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罗党建网 时间:2023-01-11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大走访大慰问”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平罗县“大走访大慰问”活动方案

  自区内疫情发生以来,我县多次承接转运人员集中隔离工作,且近期县域内连续出现输入性病例,部分个体经营单位长期处于停业、半停业状态,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对个体经营户和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性走访慰问。在各部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稳经济保民生各项安排部署,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帮扶慰问工作,全力降低疫情对个体经营户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二、帮扶对象

  全县受疫情影响,生产生活困难的个体经营户、群众。

  三、帮扶原则

  (一)本次活动主要通过购买慰问商品解决一部分商户销售困难问题,通过走访和发放慰问商品解决一部分生活困难商户和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充分利用现有资金实现帮扶慰问效益最大化。

  (二)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每户盈收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向部分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户采购慰问商品;按照每户300元标准,向困难群众和部分个体经营户发放慰问商品。已享受政府其他政策补助的群众,不在本次慰问范围。

  (三)慰问商品原则上以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为主,肉菜蛋奶、服装等兑换券为辅。医疗器械药品、学习文具等其他生产生活消耗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按需采购,对口开展帮扶慰问。

  四、帮扶措施

  (一)对从事日用百货、蔬菜水果、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生产消耗品的个体经营户,通过购买米、面、油等各类商品或商品兑换券的方式,临时帮助解决经营困难问题。同时,由县直各部门、国有企业发动干部职工通过定点购买商品开展帮扶。

  (二)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其他个体经营户,发放300元的生活必需品、生产消耗品或商品兑换券,临时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三)县城区域走访慰问资金由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安排工作经费,统筹调配解决,农村区域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开展筹集经费资金、走访慰问等活动。

  五、任务分工

  (一)县委组织部:负责县城区域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安排记者做好“大走访大慰问”活动宣传工作。

  (三)县民政局:负责低保边缘户(非党员)走访慰问工作。

  (四)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经营、零售食品、日杂百货、服装首饰、零售药店、文印广告、化妆品销售等个体商户走访慰问工作。

  (五)县卫健局:负责个体诊所、美容美发、理疗养生、足浴、托育服务等个体机构走访慰问工作。

  (六)县交通局:负责汽车维修保养、内饰装潢、零配件经销个体商户走访慰问工作。

  (七)县商务局:负责快递、外卖行业经营个体户、农贸市场经营商户、县城区域小型宾馆(集中隔离酒店除外)走访慰问工作。

  (八)县教体局:负责普惠性民办教育机构、健身房和贫困学生走访慰问工作。

  (九)文广局:负责艺术教育培训、旅行社、儿童游乐场等个体经营户走访慰问工作。

  (十)县工会:负责生活困难工会成员走访慰问工作。

  (十一)县红十字会:负责发动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捐钱捐物,并协助各部门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十二)工信局:负责县城区域通信行业个体经营户走访慰问,并协助各部门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十三)县妇联:负责单亲母亲、困难妇女儿童走访慰问工作。

  (十四)城关镇:负责县城区域内除县直部门负责以外的个体经营户走访慰问,并协助各部门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六、资金来源及标准

  经测算,按照每户300元标准,县城区域大走访大慰问活动共需筹集工作经费约207万元,其中:民政局筹集专项资金170万元;组织部筹集党员帮扶资金5万元;3家国有企业各筹集2万元;50个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筹集工作经费3000元;65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在编人数和实际情况筹集1000元至3000元不等,各部门筹集资金统一交由市场监管局统筹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摸排走访全县个体经营户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商品兑换券的方式,提供精准帮扶解困,切实做到走访慰问全覆盖。

  (二)做好经费保障。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民政局、工会、红十字会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市各类帮扶补助资金,加快“大走访大慰问”活动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规范采购慰问商品,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作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大力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宣传县委、县政府保障基本民生各项惠民政策和帮扶举措,动员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进一步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

  附件:

1.平罗县行政机构及国有企业资金筹集任务表.xls

2.平罗县事业单位资金筹集任务表.xls

3.平罗县限额以上商超名单.xlsx

4.“大走访大慰问”活动物资发放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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